近日,河北省印發《關于貫徹落實質檢總局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相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一律停止辦理《計量檢定員證》的辦正、補正、延期以及變更等事宜。
這則通知源自9月中旬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關于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91號),根據2016年6月8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35號),要求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事項,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規定的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再受理《計量檢定員證》辦z、補z、延期以及變更等事宜。
自此,計量檢定員已正式退出歷史舞臺。然而,比計量檢定員資格早一年多取消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至今還未有后續安排。
1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后續工作安排出臺
6月8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表示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其中由質檢總局實施的計量檢定員也在內,其將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
注冊計量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規定范圍計量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注冊計量師分一級注冊計量師和二級注冊計量師。
7月中旬,由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牽頭、中國計量測試學會主辦,浙江省、浙江省計量院協辦的“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合并實施注冊計量師制度”研討會在杭州召開。專家們重點討論了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后計量檢定人員管理方式、制度實施后可能遇到的問題及處理對策,研究了確保計量檢定員與注冊計量師平穩過渡、合并實施后制度的優化等相關問題。
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的后續工作安排隨后也在國慶前夕出臺。質檢總局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做好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后續工作的通知(質檢辦量函[2016]1183號)。其中重要信息點如下:
1、質檢總局將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修訂注冊計量師制度,加快將計量檢定員資格并入注冊計量師制度,這將需要一個過渡期。在過渡期期間,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對原有計量檢定員檔案、注冊計量師資格以及項目注冊管理,為合并實施工作奠定基礎。
2、過渡期期間,一是由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原《計量檢定員證》仍然有效;二是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機構和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如需新增計量檢定人員,或原有計量檢定人員增加新項目,應向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規定的市(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計量專業項目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明”的人員,可開展相應項目的計量檢定、測試等工作;三是企業、事業單位依法申請計量標準考核或制造計量器具許可,無需提供計量檢定人員證件。
這份文件的發布,意味著計量檢定新模式已正式開啟,儀器儀表企業及計量檢定從業人員都需盡快適應,專注提升自身能力,克服新舊制度替換中的變動,平穩過渡,將對計量檢定工作的影響降至zui低。
至此,計量檢定員的職業資格準入退出了歷史的舞臺,取而代之的是注冊計量師。
2質量工程師將何去何從?
然而,比計量檢定員取消早一年多時間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至今還未有任何后續動作。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由2000年12月正式實施,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負責,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考試合格者,將由各省人事廳頒發國家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2014年7月,國發〔2014〕27號《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意味著,歷經14年的這項資格考試終究沒有躲過取消的宿命。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后不久,2014年8月13日人社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其中第三條明確,質量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后,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質量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一個半月之后,人社部辦公廳、質檢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取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后續工作的通知》。在這份《通知》中,對做好政策銜接和后續工作,重點提出3點要求。
一是對取得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再實行注冊管理,原有證書繼續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聘任工程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二是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取消后,國家將結合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新的人才評價制度。
三是各地區人社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考試考務管理機構要認真落實國務院決定,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取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各項后續工作,搞好政策銜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
盡管一系列的政策出臺,但這對于已經或者即將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從業者來說,因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所以,仍是一個不小的震動。而這份文件,也是至今相關部門關于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zui后的一項政策。
誠然,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實現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要真正市場化,不能影響就業創業。
但對于一些從業人員數量較大的職業資格證書,取消之后,相關部門應盡快推進后續工作的安排,出臺新的政策,讓這些持有證書或者希望步入這個行業的質量人,看到希望,做好規劃,而不是無休止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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